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_纯图版.pdf_文件预览下载文件 2.2 营养素
食物中具有特定生理作用,能维持机体生长、发育、活动、繁殖以及正常代谢所需的物质,包括
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矿物质及维生素等。
2.3 营养成分
食品中的营养素和除营养素以外的具有营养和(或)生理功能的其他食物成分。各营养成分的定
义可参照 GB/Z21922《食品营养成分基本术语》。
2.4 核心营养素
营养标签中的核心营养素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
2.5 营养成分表
标有食品营养成分名称、含量和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百分比的规范性表格。
2.6 营养素参考值(NRV)
专用于食品营养标签,用于比较食品营养成分含量的参考值。
2.7 营养声称
对食品营养特性的描述和声明,如能量水平、蛋白质含量水平。营养声称包括含量声称和比较声
称。
2.7.1 含量声称
描述食品中能量或营养成分含量水平的声称。声称用语包括“含有”、“高”、“低”或“无”等。
2.7.2 比较声称
与消费者熟知的同类食品的营养成分含量或能量值进行比较以后的声称。声称用语包括“增加”
或“减少”等。
2.8 营养成分功能声称
某营养成分可以维持人体正常生长、发育和正常生理功能等作用的声称。
2.9 修约间隔
修约值的最小数值单位。
2.10 可食部
预包装食品净含量去除其中不可食用的部分后的剩余部分。
3 基本要求
3.1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标示的任何营养信息,应真实、客观,不得标示虚假信息,不得夸大产品的
营养作用或其他作用。
1GB 2805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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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应使用中文。如同时使用外文标示的,其内容应当与中文相对应,外文字号
不得大于中文字号。
3.3 营养成分表应以一个“方框表”的形式表示(特殊情况除外),方框可为任意尺寸,并与包装的基
线垂直,表题为“营养成分表”。
3.4 食品营养成分含量应以具体数值标示,数值可通过原料计算或产品检测获得。各营养成分的营养
素参考值(NRV)见附录 A。
3.5 营养标签的格式见附录 B,食品企业可根据食品的营养特性、包装面积的大小和形状等因素选择
使用其中的一种格式。
3.6 营养标签应标在向消费者提供的最小销售单元的包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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