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_T 28951-2012 中国森林认证 森林经营(OCR)_纯图版.pdf_文件预览下载文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森林可持续经营认证应遵循的指标体系。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资质的森林认证机构对森林经营单位的森林经营活动进行审核和评估。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森林认证 forest certification
一种运用市场机制来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工具,包括森林经营认证和产销监管链认证。森林经
营认证是通过审核和评估森林经营单位的森林经营活动,以证明其是否实现了森林可持续经营。产销
监管链认证是对林产品生产销售企业的各个环节,即从加工、制造、运输、储存、销售直至最终消费者的
整个监管链进行审核和评估,以证明林产品的原料来源。
2.2
产销监管链 chain of custody
林产品原料来源信息的处理过程,藉此企业可对认证原料的成分做出准确和可验证的声明。
2.3
森林经营单位 forest management unit
具有一定面积、边界明确的森林区域,并能依照确定的经营方针和经营目标开展森林经营、具有法
人资格的森林经营主体。
【GB/T 26423—2010,定义7.4】
2.4
森林认证机构 forest certification body
具有一定能力和资质,经过国家相关机构认可,根据森林经营认证标准和产销监管链认证标准对森
林经营单位的森林经营状况或林产品生产销售企业的产销监管链进行审核和评估的第三方机构。
2.5
当地社区 local community
居住在林区内或周边地区、与森林有利益关系的居民形成的社会群体。
2.6
森林权属 forest tenure
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或使用者,依法对森林、林木、林地享有占用、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利,包
括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2.7
利益方 stakeholder
与森林经营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或受其影响的团体或个人,如政府部门、当地社区、林业职工、投
资者、环保组织、消费者和一般公众等。
文件大小:15.29 MB上传时间:2022-11-16 10:4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