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农产品质量平安标准第三章 农产品产地第四章 农产品生产第五章 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八章 附 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平安,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进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本法所称农产品质量平安,是指农产品质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平安的要求。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平安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农产品质量平安的有关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产品质量平安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规划,并支配农产品质量平安经费,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