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乳类或大豆及其加工制品为主要原料的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包括粉状婴儿配方食品、粉状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企业。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3 术语和定义
3.1清洁作业区 cleaning work area
清洁度要求高的作业区域,如裸露待包装的半成品贮存、充填及内包装车间等。3.2 准清洁作业区 quasi-cleaning work area
清洁度要求低于清洁作业区的作业区域,如原辅料预处理车间等。3.3一般作业区commonly work area
清洁度要求低于准清洁作业区的作业区域,如收乳间、原料仓库、包装材料仓库、外包装车间及成品仓库等。
3.4 湿法(生产)工艺 wet-mix process
将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的配料成分在液体状态下进行处理与混合的生产工艺,该工艺通常包括配料、热处理、浓缩、干燥等工序。3.5 干法(生产)工艺 dry-mix process
将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的配料成分在干燥状态下进行处理与混合而制成最终产品的生产工艺。3.6 干湿法复合(生产)工艺 combined process
将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的部分配料成分在液体状态下进行处理与混合,干燥后再采用干法工艺添加另一部分干燥配料成分而制成最终产品的生产工艺。4 选址及厂区环境
应符合GB12693的相关规定。应远离禽畜养殖场,厂区内不应饲养动物。5 厂房和车间